公告日期:2025-12-1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科”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合肥高科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合肥高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2,266.67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333,5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880,929.2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6,452,620.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家电结构件及精密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前次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授权之日(2024 年 12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产 产品名称 委托理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品类型 财金额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
结构性存款 存款(产品代码: 1,000.00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026 年 1 月 2 日
EEM25008UTCHF)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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