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920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7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接到股东邓达琴的通知,股东邓达琴本次解除股权质押 2,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3.7135%,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84%。本次解质的股份中,2,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质的股份已在中国
结算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上述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被质押,质押权人为奉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邓达琴质押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84%。在本次质押的
股份中,2,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起至业务结清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质
押权人为奉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本次质押是在 2025 年 4 月 17 日基础上再次质押,原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止,后经多方协商,前次借款一致同意债务履行期
限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止。本次质押先解除前期质押,又对延期借款进行再
次质押。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
三、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邓达琴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434,000、9.0597%
股份限售情况:6,325,500、6.7948%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190,000、8.7976%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邓达琴将其持有的 2,000,000 股质押给奉新国有资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84%,用途为公司借款提供反担
保,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2025 年 10 月 22 日,邓达琴解除股
份质押 2,000,000 股,解质的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日期为 2025年 10 月 22 日;
2025 年 5 月 29 日,邓达琴将其持有的 6,190,000 股质押给江西奉新县工业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6492%,用途为公司借款提供担
保,质押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至业务结清止。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李
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奉新县盛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为 25,696,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02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累计质押(含本次)23,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675%。
邓达琴本次质押 2,000,000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质押及历次股份质押,均为公司融资及经营所需提供质押担保,用于解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已达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 90.0917%,质押比例较高。若因为权利人行使相关权利,导致累计出质的股票到期无法解除质押且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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