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5-099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王来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
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8,389,8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3.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秀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万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胡向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9月15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任职要求。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议案相关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后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意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拟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拟聘任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岗位资格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候选人任职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六、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姓名 不再担任的职务 职务变动原因 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情况(含控股子公司)
寇景利 董事 届满到期 惠丰钻石及控股子公司人力中心总经理
王依晴 董事、副总经理 届满到期 惠丰钻石质量总监
康芳芳 董事 届满到期 惠丰钻石及控股子公司供应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八、备查文件
(一)《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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