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柘城惠
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3 号),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钻石”、“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65.00 万股(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惠丰钻石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晟
保荐代表人 李雪斌、梁奋
联系电话 010-8092721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725
注册资本 91,275,000 元
注册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北海路 10 号
办公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北海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来福
实际控制人 王来福、寇景利
联系人 万磊
联系电话 0371-88883005-805
上市时间 2022 年 7 月 18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等内容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督促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相关承诺情况;
6、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结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金刚石微粉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惠丰钻石数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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