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6-037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在2025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0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0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应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专项说明等。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2025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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