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6-038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末,信永中和会所合伙人数量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0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00万元。涉及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应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专项说明等。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3、2026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审计报告类型、关键审计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5、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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