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726 证券简称:朱老六 公告编号:2026-018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2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内部控制环境包括: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控制事项包括:安全环保、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投资控制。
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控制。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机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法人治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形成了规范、完善的治理机制,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
(2)人力资源
公司对员工的录用、行为规范、奖惩办法、考勤管理、安全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订并严格落实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规定了工资的评定办法、发放流程、工资结构等,有效的调动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规定了招聘、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奖惩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员工的培训体系,充分保证了各级员工的胜任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职责。
(3)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履行对客户、员工、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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