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
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和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名,该等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解除限售事项。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尚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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