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250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天健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5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9.88亿元;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01亿元;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并经
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质开展了严格审查基础上,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2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现场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的审计目标与范围、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安排、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及责任、重要性水平的初步确定、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
(三)2026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天健所编制的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相关事项材料,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内容、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给予建议。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按质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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