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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纺标: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871753 证券简称:天纺标 公告编号:2025-085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9:《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 理行为,促进授权对象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天 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纺标检测认 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
司章程》赋予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策权授予公司经理层。经理层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制度集体研究决策授权事项,指挥、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授权;
(二)适度授权原则。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适当适度授权,兼顾决策效率,提升授权的执行效果;

(三)权责对等原则。董事会明确被授权主体的各项权责,被授权主体应按照相应的工作规则和有关管理制度,忠实、勤勉地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职权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范围;

(四)动态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并可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四条 经理层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三重一
大”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得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对授权下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及形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
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股东会通过决议授权董事会执行的事项等不可授权,以及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在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有关职责定位,根据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可将部分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经理层应当具有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规范授权,一般情况下,须制定授权决策的建议方案,
明确授权目的、授权对象、权限划分标准、具体事项、行权要求,授权期限等
授权具体内容和操作性要求。授权决策方案由董事会秘书拟订,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发生特殊情况,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来进行授权。

第三章 授权的执行与调整

第八条 授权事项决策后,由授权对象、涉及的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
组织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执行。授权对象应当在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执行完成后向董事会汇报授权事项的决策及其执行情况。授权对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执行相关事项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告知董事会。

第九条 对于董事会已授权决策的事项,根据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金
融机构等第三方单位的规定和要求,确需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应及时召开董事会。

第十条 授权清单执行过程中,董事会可定期对授权决策清单进行变更。
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在授权期限届满日至新授权事项清单公布实施日期期间为过渡期,原授权清单在过渡期内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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