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之子议案 4.05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不同业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和分工:
(一)总经理:
1、主持公司全面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任免应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其他人员;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负责组织研究、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方案;
7、负责组织执行公司资本运营计划,进行实业、商业的资本融通工作;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工作计划和经营计划的实施工作;
2、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4、拟定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依法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5、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调研与组织实施工作;
6、审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7、负责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负责以下工作:
1、贯彻董事会及总经理的经营决策事项,建立、健全规范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3、组织编制、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投资计划及资本运营计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4、负责拟订并实施公司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方案,开辟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5、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与成本核算体系,组织公司内部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6、协调与财政、税务、银行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研究并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7、组织并领导公司财务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详细的财务信息;
8、完成董事会及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之外的其它交易事项。
第六条 总经理审议上述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时,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第七条 总经理在审议上述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时,可以直接审批或经总经
理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