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生效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 2026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议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 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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