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 亿元
2025 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 亿元
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 亿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其团队及后台支持体系满足项目需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核查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经营层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及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事项。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公司经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和信息安全管理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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