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920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姚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320,900股,占公司股本的8.699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新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姚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朝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屠建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雪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钟军芬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人数为 8 人(含 3 名独立董事),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后不存在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姚华先生、张良华先生、姚新民先生、姚芳女士、吴朝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屠建伦先生、沈雪军先生、钟军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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