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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33:13 股吧网页版
瑞奇智造: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仁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0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仁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黎仁华,作为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独立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

黎仁华,男,中国国籍,1962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审计学教授。1986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教师。2008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成都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际华三五三六实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四川审计学
会理事;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成都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咨询员;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组成员;2017 年 8 月至今,任成都市纪委监
察委特约监察员;2018 年 2 月至今,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2022 年 2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独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2次未亲 股东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事会会议 数

黎仁华 7 3 4 0 0 否 3

2025 年度,因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
任委员)。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含 3 次
审计工作沟通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意见
类型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

2025 年 3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同意
月 30 日 五次会议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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