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内蒙古
二〇二五年九月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 2025 年 09 月 29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关联交易
第九章 通知、信息披露及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信息披露及公告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包头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200660981342H。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1 号天
福广场 2 号楼 B 座 22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905.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7 年 05 月 22 日至 2040 年 05 月 21
日。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职工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百年骑士,强乳兴农。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牲畜饲养;饲料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生鲜乳收购;兽药经营;农药批发;生鲜乳道路运输;农作物种子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草种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糖料作物种植;草种植;豆类种植;农作物秸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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