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786 证券简称:骑士乳业 公告编号:2026-032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 2026 年 4 月 2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以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非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独立董事;
1、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指在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并领取薪酬的董事;
2、非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参与经营管理且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负责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行 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审议时相关独立董事应当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差旅费、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等合理履职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除前款约定的津贴及履职费用报销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任何利益。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有调整,需履行本条前款约定的审议程序。
(三)非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非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津贴,但其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两部分组成,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第八条 当公司年度出现由盈转亏、净利润同比下滑超过 30%或亏损幅度扩
大时,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绩效薪酬应当相应下调,下调幅度不低于业绩下滑幅度,未作调整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理由。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应
考虑决定是否扣减、不予发放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追回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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