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920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5,218,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5,218,2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洪乔、方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