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10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选举
董事毕胜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毕胜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选举董事董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董宝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聘任毕一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毕一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聘任董宝华先生、孙希忠先生、赵权先生、毕德斌先生、罗锦先生、吴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董宝华先生、孙希忠先生、赵权先生、毕德斌先生、罗锦先生、吴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