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魏宇-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魏宇,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独立董事(已
离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魏宇,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沈阳中科三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沈阳金昌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沈阳科金新材料开发总公司会计;现任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报告期内曾任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公司领取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其他报酬,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出席
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方式出席董 董事会会 会会议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事会次数 议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魏宇 5 5 0 0 否 4
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会 委托出席
会议名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事姓名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0 现场或通讯 同意
魏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0 现场或通讯 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类决议事项,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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