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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56:27 股吧网页版
东和新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宁生-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周宁生-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周宁生,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独立董事
(已离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本人周宁生,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于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历任新材料研究所副主任、副所长;洛耐院院长助理、副院长;曾于河南科技大学高温材料研究院任院长。报告期内曾任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公司领取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其他报酬,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出席
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或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方式出席董 董事会会 会会议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事会次数 议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周宁生 5 5 0 0 否 4

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会 委托出席

会议名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事姓名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周宁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0 现场或通讯 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9 天。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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