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3 21:52:01 股吧网页版
艾融软件:董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920799 证券简称:艾融软件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审议并通
过:

提名张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3,392,982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918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臻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1,367,97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48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光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20,743股,占公司股本的4.77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12,13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8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甫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廖明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谭毓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以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何长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第五届 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人数为 9 人,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 定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后不存在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公司董 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2026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岩先生、吴臻女士、杨光润先生、王涛先生、张甫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