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属企业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向被审计单位或组织提供与所审查的活动有关的分析、评价和建议,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公司依据资产业务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经董事长批准,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兼任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须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独立
客观、公正勤勉、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的支持与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相关职责及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