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2《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是指所有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决策,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等。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证券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
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证券部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交易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3、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上述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属于重大信息: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二)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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