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7《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者以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
(三)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七)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八)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九)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资金占用情形。
第七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措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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