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丽洁”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保丽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5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1,098.33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31.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7,420.92 万元。截至 2023年 3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06 号、天衡验字(2023)00024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华泰联合证券一同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的约定 履行相应义务,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 75120122000600452 1,844,554.43
张家港支行 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 75120122000600508 已注销
张家港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 8112001013600702516 已注销
苏州分行 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用途 总额(调整后)(1) 资金金额(2) (3)=(2)/(1)
油烟净化 江苏保丽洁
1 设备生产 环境科技股 5,820.92 5,970.71 102.57%
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营销网络 江苏保丽洁
2 建设项目 环境科技股 600.00 424.99 70.83%
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 江苏保丽洁
3 资金 环境科技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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