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580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580 号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丽洁环境科
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0912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证监会公告[2021]33 号)的相关要求,保丽洁环境科技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保丽洁环境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我们审计保丽洁环境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
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保丽洁环境科技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保丽洁环境科技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保丽洁环境科技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
他任何用途。
附件: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福丽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16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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