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同)出口业务占比较高,外汇资产规模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合理管控汇兑损益,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或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得超过前述额度。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4、交易场所及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若汇率波动方向与预期相反,或在交易合约存续期内汇率出现剧烈波动,仍可能导致交易产生浮亏或实际损失,尤其在订单账期较长、汇率走势不确定性增加的情况下,该风险发生概率将有所上升。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销售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付款实现日(如付款日遇节假日),造成公司回款预测延后,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费用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及销售回款预测,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结售汇计划的规定,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汇率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公司会审慎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6、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8、公司配备了专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人员,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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