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920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 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
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
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
符;
(2)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 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
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发放:
(一)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
行考核并发放。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为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
务津贴。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发
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
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
指标给定,逐月发放。绩效奖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
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离任薪酬发放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辞职程序。但是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实施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
(一)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薪酬的调整
第七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
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管理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八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
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发生变动等因素变化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的内容如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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