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920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7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当事人及案件信息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1. 上诉人基本信息
名称:龙口市泰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审原告)
法定代表人:曲思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2. 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名称:烟台忠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一)
法定代表人:孙慧艳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其他信息:烟台忠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为“烟台福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本案被告二前全资子公司,2019 年被告二处置被告一全部股权。
名称: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二)
法定代表人:陈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思川律师、闫小雨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24 年 7 月,龙口市泰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
贸易”)即本案原告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山东福尔”)即本案被告二及烟台忠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烟台忠慧”)即本案被告一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向山东省龙口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
正式受理立案,案件编号为(2024)鲁 0681 民初 6294 号。后经依法
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作出一
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定公司子公司山东福尔一审 胜诉,并出具《民事判决书》。
本案基本案情及一审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以及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上诉人在民事上诉状中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2024)鲁 0681 民初 6294 号《民事判决
书》,改判支持泰和贸易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2、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烟台忠慧、山东福尔承担。(四)案件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子公司山东福尔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应诉通知书》,本案待下一步审理和判决。 公司及子公司山东福尔将协同代理律师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并依据二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 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尚处于二 审审理阶段,公司及子公司山东福尔将密切跟进案件二审进展情 况,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应诉通知书》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