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赵强、万勇、张海安,其中赵强、万勇为独立董事,张海安为公司董事,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赵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翟新利先生、潘永昕先生、张海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翟新利、潘永昕为独立董事,张海安为公司董事,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翟新利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议案。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议案。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玉松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三、 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四川华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就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审计进度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承接并行使原监事会职责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则开展工作,重点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进行了监督与审查,审计委员会成员均能够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有效发挥了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六)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