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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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川华信专 2026 第 0202000 号
目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对子公司的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人员管理、投资和运营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等文件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建立了以《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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