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二六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公
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保持公司薪资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等;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五条 公司在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时,应统筹兼顾不同岗位、
层级员工的薪酬分配关系,应关注公司普通职工(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员工)的薪酬增长机制,确保:
(一)公司年度薪酬总额增长与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
(二)在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应随公司发展逐步合理提升,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研究和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做好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提交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提供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二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一) 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固定收入,根据其岗位价值、职责范围、任职资历、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核定,由公司按月发放。
(二)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而浮动的薪酬部分。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紧密挂钩。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周期及实际考核结果定期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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