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作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7 号),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192,80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80 元,共
计募集人民币 174,882,304.80 元(超额配售权行使后),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783,037.21 元(不含增值税)(超额配售权行使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099,267.59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则成电子智能控制模
组建设项目。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之前全部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91 号)及(大华验字[2022]000525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1) 15,269,421.37
减: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 15,312,501.72
加:本期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 43,178.4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4) 98.06
(4=1-2+3)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账户 98.06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期末余 0.00
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本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9120078801400003441)及其利多多通知存款账户(账号:79120076801300000159)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完成后,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利多多通知存款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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