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目 录
目录 ......1
释义 ......2
一、 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6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6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7
四、 发行人的设立......12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12
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12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12
八、 发行人的业务......13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3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3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4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4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5
十四、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5
十五、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5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16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16
十八、 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16
十九、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7
二十、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7
二十一、 总体结论性意见......17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盖世 指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
食品 公司
江苏盖世 指 盖世食品(江苏)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
上海盖世 指 盖世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
乐世国际贸易 指 大连乐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
盖世顺达 指 大连盖世顺达海产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境内控股子公司
香港盖世 指 香港盖世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境外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盖世 指 GAISHI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系发行人境外
控股子公司
泰国盖世 指 GMC MARINE (THAILAND) CO.,LTD,系发行人境外控股
子公司
盖世食品及其控股的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及其子公司 指 指盖世食品及江苏盖世、上海盖世、乐世国际贸易、盖世顺
达、香港盖世、新加坡盖世、泰国盖世
上海乐享家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盖世贸易有限公
控股股东、上海乐享 司”、于 2006 月 4 月更名为“大连盖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家 指 于2008年3月更名为“大连盖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
年 7 月更名为“大连乐享食品有限公司”、并于 2021 年 1 月
更名为“上海乐享家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指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盖世食品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本所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致同/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为本次发行编制的《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可行性分析报告》 指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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