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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齐鲁华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5-037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基础制度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5: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
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报酬
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并报请股东会决定。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
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所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
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
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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