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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齐鲁华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5-038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基础制度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6: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在该任期内,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处理公司投资决策的日常工作,由
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
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
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战略委员会委员、公
司其他董事可提议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

战略委员会应于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五条 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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