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834 证券简称:三维装备 公告编号:2026-034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与构成
1. 外部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任何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2. 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含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或者贡献,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
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按月预发,根据月度工作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核定;
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综合考核后核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支
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并进行考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激励方案内容另行确定。
3.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按年领取固定津贴,标准分别为 3、5、7 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4.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
月度预发绩效薪酬:按月预发,根据月度工作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核定;
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整体效益,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综合考核后核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
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支
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并进行考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激励方案内容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公司章程》或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二、薪酬方案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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