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修
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
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会议产生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任期激励、荣誉奖励、其他专项奖励等收入构成,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一)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二)绩效薪酬是与年度个人绩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任期激励是与个人任期绩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激励的标准按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10%确定;
(五)荣誉奖励是个人或团体在特定领域付出努力并取得成就后获得的认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国家、省(自治区)、市级及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等给予的表彰及其依据奖励文件、政策应给予的奖励。
(六)其他专项奖励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另外制定专项方案。
第三章 绩效考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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