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每人每年发放津贴 5 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每人每年发放津贴 2 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即董事长及职工董事):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任期激励、荣誉奖励、其他专项奖励等收入构成,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①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②绩效薪酬是与年度个人绩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董事长的绩效薪酬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初算绩效得分发放 50%的绩效薪酬,另外 5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职工董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初算绩效得分发放 80%的绩效薪酬,另外 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③中长期激励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④任期激励是与个人任期绩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激励标准按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10%确定。
⑤荣誉奖励是个人或团体在特定领域付出努力并取得成就后获得的认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国家、省(自治区)、市级及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等给予的表彰及其依据奖励文件、政策应给予的奖励。
⑥其他专项奖励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另外制定专项方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任期激励、荣誉奖励、其他专项奖励等收入构成。
(1)基本薪酬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薪酬是与年度个人绩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绩效薪酬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初算绩效得分发放 50%的绩效薪酬,另外 5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初算绩效得分发放 80%的绩效薪酬,另外 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4)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绩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激励标准按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10%确定。
(5)荣誉奖励是个人或团体在特定领域付出努力并取得成就后获得的认可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国家、省(自治区)、市级及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等给予的表彰及其依据奖励文件、政策应给予的奖励。
(6)其他专项奖励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另外制定专项方案。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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