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810013 债券简称:万通定转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1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首席合伙人为王晖。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人,2025 年
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2025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5,419 万元,2025 年审计
业务收入(经审计):18,149 万元,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035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7 家,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7,171.70 万
元,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和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通液压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