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6.2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
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企业、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必要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能胜任公司经营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四)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经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经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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