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920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作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及资源优势,深化公司产业布局,推进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淼科技”)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资本”)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安徽中平国珑智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市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4537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比 6.612%。公司不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合伙人分三期现金出资(分别为认缴出资总额的 30%、30%、40%)。
本投资基金为非专项投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行业。
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如下: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符合本基金投资方向和领域的未上市企业股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战略配售等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资产。
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如下:
除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或超出以下投资限制,并且不得违
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1)任何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并购重组为目的,或参与定向增发,募投用于安徽省内投资项目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品、评级为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投资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新增产能项目,投资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
(8)参股其他私募基金(为投资项目而设立的特殊目的投资载体(SPV)或投资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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