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李志军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志军,男,独立董事,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湖南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2021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湖南工商大学会
计学院任教师,教授、正高级会计师。2023 年 7 月 25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参与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会次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李志军 6 1 5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牵头组织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
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2025年4月7 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日 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四次会议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2
23 日 五次会议 告>的议案》等 18 项议案
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取消监
2025 年 6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3 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7
26 日 六次会议
项议案
审议《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
2025年8月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4
日 七次会议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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