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9:00:27 股吧网页版
浩淼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韦邦国、朱曙夏、倪海燕组成,其中韦邦国、朱曙夏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韦邦国为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以下事项:

日期 审议事项

2025 年 1 月 20 日 审议《关于<2024 年度业绩(财务数据部分)>的议案》

2025 年 2 月 24 日 审议《关于<2024 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5 年度一季度审计计划完成情况>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18 日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报审计问题沟通函>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7 日 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26 日 审议《关于<审计部 2025 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8 日 审议《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10月25日 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月11日 审议《关于<2025 年审计工作总结汇报>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审计工作年度计划>的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评估、调研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的服务年限、服务质量、项目团队的专业水平进行了评估,并参照国有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的强制要求,对国内排名靠前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目标及服务质量进行了调研,为后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一些前期工作。

3、监督并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就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审计部门进行了沟通,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利用例会、现场沟通等多种形式,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畅通的联系,不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完成情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报告,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有效运行,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度的规定,勤勉工作、利用例会或现场工作的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重大决策程序、成本管控措施、监管部门重点关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指导并监督公司的规范治理。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在沟通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