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1857 证券简称:泓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经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年度用工计划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等;
(十)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应将其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的重大事务的实施情况及时、充分地向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投资评价、成本控制、资金管理工作;
(二)分管公司财务和会计核算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体系;
(三)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资金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和组织等;
(四)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承担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责任;
(五)协助总经理制定和实施公司的价格政策、经济效益分析等具体管理工作;
(六)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一条 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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