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
亨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绿亨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相关制
行规则制度情况 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查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资料等,同时通过
日常沟通、现场检查、访谈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8 月、2026 年 4 月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
5、现场核查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
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核查并督导。
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见: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专项现场核查报告》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
报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项目 工作内容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7、其他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方面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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