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19:53:41 股吧网页版
基康技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920879 证券简称:基康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4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康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由董事会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
情况及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采取股权激励、任期激励等方式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长期激励按激励方案约定发放或行权,任期激励在任期考核后发放。

(二)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业绩目标达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