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920879 证券简称:基康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9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的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结合基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和流动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6,978,878.55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4,413,286.2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74,374,816.79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74,374,816.79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67,390,679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以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108,601.85 元,转增 33,478,135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44,999,866.05 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43,636,653.59 元)共计 181,877,759.49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34.89%,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公司最 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 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二)分红的具体条件和形式
1、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 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 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 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
等真实合理因素。
3、在利润分配中,优先于股票权利的现金分红不得低于利润分配总价值的 10%。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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