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8:23:03 股吧网页版
广咨国际: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子晖,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920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子晖先生,1979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中山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历。2007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长聘教授(特聘 A 岗)、上海财经
大学金融学院讲席教授;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美国麻省理工 Sloan
商学院访问学者;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系访问学
者;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兼任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兼任广州由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4 月,兼任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8 月,兼任广咨国际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
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名 应出席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2次未亲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杨子晖 8 8 0 0 0 否 3

202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材
料,与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1 1 1 现场

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4 现场

对上述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财务部人员
等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协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推动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工作有序
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股东会等与股东,尤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